为提高广播站播音质量,更好的服务全苑同学,现对广播稿、新闻稿的规章制度作如下调整:
1、每天,每班各交1份广播稿或新闻稿。
2、广播稿、新闻稿每份不少于100字(不算标题和标点符号)
3、要求语言通顺,字迹工整,书写规范。
4、稿件正确无误并符合内容要求,上交准时。
注:新闻稿:每周各班发生的事,学校举办的活动等等。
广播稿:散文诗歌类,内容积极向上,不采纳记叙文,理论文。
上交时间:时间待定
5、每天从各班的来稿中评选出优秀稿件,在播音期间播出的稿件并给予该班加分。
6、当天没有交稿扣班级管理1分,交了没有播出不记分,每播出一篇记1分。
书写格式:
用带格作业纸,信纸
第一行中间“广播稿或新闻稿”
最后右下角注明“班级,姓名,时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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